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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无最新公告 2006-5-9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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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市发改委关于解除我市尿素价格干预措施的公告 2005-10-31
  鉴于目前我市尿素供应已进入淡季,市场供求平稳,零售价格持续回落。根据省物价局有关通知精神,决定自11月1日起,解除我市尿素流通环节的价格干预措施,尿素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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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关于对尿素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 2005-6-1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最近,我省出现尿素供应紧张、市场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鉴于省内用肥旺季即将来临,为保障我省化肥有效供给,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市场价格,切实支持粮食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尿素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尿素批发和零售等流通环节实行差率控制。从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不得超过7%。其中,既从省内生产企业又从外省直接购进尿素的经营单位为第一道批发环节,进销差率不得超过2%,可实行省内外尿素综合作价;进销差率为不超过2%,并实行全年统一核算;第二道批发环节的进销差率为不得超过2%;零售环节的批零差率为不得超过3%,并实行按月统一核算。以上差率均不包括各环节实际发生的直接运杂费。各经营环节具体作价公式详见附件。各化肥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做到不断档不脱销;要严格执行,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努力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化肥市场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化肥经营单位执行政府价格干预措施措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积极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告戒等方式方法,督促化肥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经营。对各类种价格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例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四、本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各经营环节尿素作价公式   第一道批发环节批发价格 = 综合平均购进价格×(1+进销差率)+ 本环节实际发生的直接运杂费   第二道批发环节批发价格 = 第一道批发环节批发价格×(1+进销差率)+ 本环节实际发生的直接运杂费   零售价格 = 第二道批发环节批发价格×(1+批零差率)+本环节实际发生的直接运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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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价格法》现场咨询 湖州市发改委 2005-4-25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4月29日上午9:00-11:00在浙北大厦购物广场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宣传、咨询和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活动,欢迎您到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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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3至5月全省将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市发改委 2005-3-23
  由于受节日因素和季节性因素的共同影响,2 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上涨2.6%,突破了国家"两条控制线"措施中关于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月环比涨幅的规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5年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超过提价控制线地区有关情况的通报》,近日,省物价局发出《关于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通知》,全省3、4、5三个月将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据此,我市3、4、5三个月也将暂停出台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等提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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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5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5-3-2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宗旨,工程中心对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等新形势的要求,继续做好工程中心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的审理程序   工程中心的审理将采取“先组后建”的方式,即先审批工程中心的组建方案,再审批工程中心建设项目。   (一)工程中心的组建   按照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方式对工程中心组建方案进行审批。主要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具备组建工程中心的基本条件,工程中心的发展思路、目标、任务等是否合理等,特别是要审查工程中心在定位、机制、考核目标等方面如何体现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宗旨。具体步骤如下:   1、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工程中心组建领域;   2、各项目主持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工程中心组建方案(暂参照原工程中心项目建议书格式);   3、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国家发展改革委择优批复工程中心的组建方案,明确工程中心的组建单位、目标、任务等;   (二)工程中心建设项目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组建的工程中心,在成立项目法人后可按批复的工程中心组建方案提出建设项目,申请国家补助投资。具体步骤如下:   1、各主持部门在对项目单位提出的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备案(或核准),并审核其具备建设条件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须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   2、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或评估;   3、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并根据项目进度下达资金计划。 当前工程中心审理工作暂按上述程序执行,今后将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对相关规定再做进一步完善。   二、2005年组建工程中心的重点领域   在2004-2005年度工程中心重点建设领域(发改办高技[2004]547号)的基础上,现对2005年组建工程中心的重点领域调整补充如下:   (一)下一代互联网   以增强我国在网络技术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在知识产权和国际标准的竞争中赢得主动为主要目标,重点围绕下一代互联网标准、网络核心设备、网络管理和应用,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开发和工程转化设施,促进产业的形成和应用推广。   (二)汽车电子   以尽快提升我国汽车电子的技术层次和核心竞争力为主要目标,重点围绕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电子信息系统、汽车设计制造的CAD/CAM/CAE软硬件等技术和产品,建立汽车电子技术系统集成及工程化设施,与整车应用相结合,推动汽车电子产业的发展。   (三)数字化诊断、治疗设备   以提高数字化诊断、治疗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加快相关技术在临床医疗中的应用为主要目标,重点围绕促进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精密制造等技术与临床医学的融合,提高关键技术和部件的研发及工程化能力,建立数字化诊断、治疗设备的研发及相关试验条件,促进我国生物医学工程产品向数字化方向发展。   (四)产品绿色设计与清洁生产技术   以缓解资源、能源大量消耗和环境负荷等对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发展的制约,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为主要目标,重点围绕提升我国支柱产业核心技术水平,发展环境友好技术,在产品绿色设计、生产流程控制、能源转换及社会废弃物处理等绿色设计和生产技术方面形成系统的研发及工程化能力,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水资源紧缺矛盾为主要目标,重点围绕海水(苦咸水)淡化和直接利用、城市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技术、工艺、装备,加强技术攻关和系统集成能力,提高相关技术装备的适用性,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进程。   (六)煤炭安全采掘与高效利用   以保障煤炭安全生产,提高煤炭转化利用效率,缓解我国石油供需矛盾为主要目标,集中国内各相关行业的优势力量,在引进、消化国外技术的同时,重点围绕煤炭安全采掘技术装备、煤炭液化核心技术、关键设备及专用催化剂等的研究开发,形成煤炭安全采掘及高效利用技术与装备系统研发和工程化能力,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   (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以合理保护和利用我国特有资源和稀缺资源,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重点围绕离子型稀土、低品位难处理矿产资源等的开采、高效选冶、应用及二次资源的回收利用等,形成较为完整的系统开发及工程化能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八)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   以加快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工程化应用,促进我国制造业结构调整为主要目标,重点围绕船舶、汽车、电子等行业对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的需求,在数字化测控、精密超精密加工、快速成型、船舶先进制造等方面,建设先进制造装备设计和生产工艺研发的技术平台,提高我国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的整体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跨越式发展。   (九)核应用技术   以推动非动力核技术的应用,促进核应用技术这一新兴的高技术产业发展为主要目标,重点围绕加速器和放射性同位素技术,提高新一代强流加速器和放射性同位素制品技术的研发能力和应用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我国核应用技术的产业化水平。   (十)电动汽车   以缓解能源、资源等对汽车工业发展的制约,提高未来我国汽车工业竞争力为主要目标,重点围绕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电动汽车的整车集成技术,以一体化、模块化技术为主要方向,加快现代设计、电子控制、新型材料、先进制造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形成电动汽车整车开发与试验的工程化能力,推动电动汽车的产业化进程。   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05年工程中心的组建和建设项目申报工作。2005年工程中心组建方案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15日。对于我委已批准组建或立项的工程中心,其建设项目采取成熟一项、审批一项的办法,待完成项目法人组建、并经项目主持部门审查备案(或核准)后,即可向我委报送工程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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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关于组织申报2004—2005年资源综合利用 湖州计委 2004-8-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委现在开始组织申报2004—2005年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 一、2004年度专项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8月26日前,项目申报单位编写项目上报材料; 8月27日—30日,我委进行项目申报指导和项目初选; 8月31日,项目申报截止,全市项目汇总并确定向省发改委重点推荐的项目名单。 二、2005年度专项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2月15日前,项目申报单位编写项目上报材料; 2月16日—28日,我委进行项目申报指导和项目初选; 3月1日,项目申报截止,全市项目汇总并确定向省发改委重点推荐的项目名单。 联系处室及电话: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2398788 附件: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753号)精神,我委决定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现,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加强技术创新,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和循环利用、缓解资源短缺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开发与应用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相结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的原则。通过专项的实施,进一步开发大用量、高效益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重点开发内容及预期目标 (一)共伴生资源、低品位矿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开发内容:复杂多金属硫化矿矿浆电解处理新技术,难处理复杂金矿原矿循环流态化焙烧技术,中低品位氧化锌矿选冶联合处理技术,煤系高岭土的回收与产品深加工技术,贵重、稀有尾矿资源整体综合利用技术,大用量、低成本、高附加值尾矿微晶玻璃、微晶玉石开发技术。 预期目标:通过开发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减少污染和占用土地。 (二)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开发内容:粉煤灰长距离气力输送技术,高掺量、复合利用工业废渣制备高性能辅助性胶凝材料技术,大掺量粉煤灰建筑材料及其应用技术,粉煤灰资源的高附加值利用专用设备及技术,高铝粉煤灰生产铝硅系列合金;煤矸石电厂脱硫技术,煤矸石砖厂炉窑温度自动调控技术;工业副产品石膏加工利用技术;燃煤发电厂烟气脱硫灰渣完全资源化清洁生产技术。 预期目标:通过相关技术的开发,解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利用量,使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利用率从现在的53%在五年内提高到60%。 (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开发内容:废旧机电产品资源化关键技术,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技术,双室反射炉的研究开发,废杂铜直接生产铜基合金技术,新型再生铅技术,印刷线路板回收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废纸脱墨及生产文化用纸技术开发及装备,废纸脱墨浆化学品技术;公路用胶粉改性沥管技术及装备,废丁基胶再生及应用技术,废橡胶利用中有害废气治理技术及装备;废塑料改性利用技术,废塑料制再生塑料深加工产品利用技术。 预期目标:针对一些再生资源,重点开发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再生资源回收量,使我国再生资源利用技术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 (四)新型节材技术 重点开发内容:木材改性技术;高强多层(含双拱)瓦楞纸板与制箱技术,竹胶板包装箱及制品的开发应用技术,木塑复合材料 及制品的开发应用技术。 预期目标:提高人工速生林和低价值木材的性能,代替天然木材;大幅提高代木包装的技术水平。 三、有关工作安排 (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作为项目主持单位,按照通知中的重点开发内容及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组织与申报工作,同时汇总相关立项申请材料,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鼓励产学研联合。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要求附后)等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五)本专项分今、明两年组织申报。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10日,明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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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6-3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满足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需要,提高我国重大成套技术装备设计制造水平,增强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安排原则   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以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依托,以解决国民经济发展急需、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水平为目的。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组织与实施要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组织协调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应用导向相结合;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   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内容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需要,重点组织开展以下10项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集中研制一批重大技术装备,攻克一批共性、关键制造技术,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专项内容包括:   1.三峡工程配套装备研制;   2.直流输电成套设备;   3.超超临界火力机组成套设备;   4.大型空冷火电机组成套设备;   5.大型抽水蓄能机组成套设备;   6.重型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技术及成套装备;   7.高新优船舶及配套设备;   8.铁路现代化成套装备;   9.年产600万吨综采成套装备;   10.百万千瓦级核电站成套设备   三、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组织方式   (一)根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内容,明确相应的项目主持单位和依托单位,并请国务院相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按实施研制项目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组织准备工作。   (二)研制专项项目将依托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整合装备制造优势力量,协作研制开发,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评审,择优支持。   (三)研制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装备研制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经济实力。   (四)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项目申报工作,将根据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和专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另行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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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关于规范工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文件内容的通知 市计委产业处 2004-6-2
各市及扩权县计委(计划局)产业(工业)处(科): 为规范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工作,提高我委工业投资项目审批的科学性及批复、上报文件的质量,要求各地在今后上报我委审批或转报国家审批的文件中,开头部分需简要说明企业概况、行业地位及竞争力;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是产品在全国的地位、建设本项目对产业升级、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国际竞争力、新产品推广、节能、环保、出口创汇等方面的意义。同时,采用以下规范格式并详细说明项目的有关内容,主要包括: 一、建设目标与规模,包括生产规模、产品水平、新建项目、新增建筑面积、容积率等。 二、工艺技术和设备,包括拟采用的工艺技术来源、水平,新增关键工艺装备名称、数量等。 三、项目选址及布局,包括项目的详细地址、用地范围及数量、总图方案。 四、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水、电、气、汽等能源、动力供应及三废排放设施。 五、原材料及主要辅料供应,包括大批量的原材料及主要辅料供应、运输、采购落实情况。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等。 七、环保、消防、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八、项目经济效益及建设期。 为保证我委审批项目的时效性,对石化、医药、水泥等行业的投资项目,在没有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保职能部门批复、未落实银行贷款承诺等基础性条件之前,暂时不要上报,否则将退回上报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处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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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关于组织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5-20
各市、扩权县(市、区)计委(计划局): 根据浙江省“十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并择优申报国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国内外农产品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先进技术为手段,推进现代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为目标,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专项主要内容 (一)高效种植业、养殖业优良新品种繁育及良种产业化。 (二)设施农业技术集成产业化:通过人工控制自然条件,创造作物良好生长环境的设施条件下,对生产要素的优化集成,实现高效、无公害、标准化设施农业生产的新模式。 (三)新型饲料添加剂,高效、安全新农药、兽药和中间体及生物防治技术。 (四)现代水产增养殖技术与设施。 三、请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计科〔2000〕336号)有关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于6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7份,并附软盘报送我委。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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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关于组织实施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5-20
各市计委、扩权县(市)计划局:   根据浙江省“十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为推动我省生物技术和生物医学工程产业的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并择优申报国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生物技术专项申报重点:   (一)新型高效人用、兽用疫苗、生物农药和兽药;   (二)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具有显著治疗效果的新医药或重要药物新剂型;   (三)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和重要市场价值的医药原料、重要技术平台等;   (四)运用微囊技术、包合物技术、渗透泵技术等研制开发的缓释、控释、透皮吸收、靶向等新型药物制剂;   (五)海洋药物和海洋生物制品;   (六)具有特殊性能的动植物新种子、新种苗;   (七)治疗病症确切、质量标准完善、安全稳定、服用方便、生产条件符合GMP要求的中药标准提取物、新型中成药制品、先进中药生产制造技术和装备、濒危稀缺药材优质种源繁育技术和产业化栽培。   二、生物医学工程专项申报重点:   (一)重大疾病的急救、诊疗、康复技术和装置;   (二)社区医疗系统工程技术和装备;   (三)医学影像技术和装备;   (四)生物医学材料表面处理技术和器件及其制备工艺。   三、请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五’期间生物技术产业高技术工程实施要点〉的通知》(计办高技〔2002〕208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计办高技〔2003〕108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计科〔2000〕33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于6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7份并附软盘报送我委。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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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组织实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5-20
各市、扩权县(市、区)计委(计划局):   根据“十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为加快节水及海水利用产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我省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并择优申报国家项目。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63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专项的实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在城市节水领域,重点开展新型节水技术及废水资源化技术产业化,在海水利用领域,重点开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等技术的产业化。   二、专项的主要内容:   (一)城市节水新技术及其装备,主要包括工业节水工艺、工业废水、城市污水深度处理及回用技术、楼宇和医院等生活污水单元处理及回用技术,污水处理复合絮凝药剂、节水器具等节水高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产业化。   (二)海水(苦咸水)淡化高技术产业化示范,主要包括低温多效和反渗透海水(苦咸水)淡化等先进技术及其相关生产工艺、装备的工程应用示范和产业化。   (三)海水直接利用高技术和装备产业化,主要包括海水预处理、防生物附着、海水循环冷却等先进技术及其专用新材料、新装备的工程应用示范和产业化。   (四)农林节水技术及成套设备,主要包括大田、温室大棚和园林使用的灌溉成套设备的产业化。   三、请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计科〔2000〕336号)有关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于6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7份,并附软盘报送我委。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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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国家发改委2004年将组织实施民用非动力核技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5-20
  为贯彻落实"十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民用非动力核技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以下简称专项),有关情况如下: 核技术是基于原子核科学基础知识、粒子加速与射线产生的原理和方法,利用射线与物质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物理、化学或生物效应为人类各项事业服务的交叉学科领域。除核武器与核电之外的民用非动力核技术的应用涉及工业、农业、医疗健康、环境保护、资源勘探和公众安全等领域。 民用非动力核技术的发展不仅有力推动了其应用领域如医学、环境等高技术领域的发展,也形成了一个新的高技术产业领域--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主要包括:核探测成像装置、新型放射性诊断和治疗装置及创新药物、烟道气辐射脱硫脱氮关键技术及设备、辐射加工、辐射灭菌、材料改性、新型辐照加速器等辐照装置以及同位素制品等。 为了实现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核技术作为一类特殊商品,不仅是加强国防建设,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同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也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面对加入WTO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尽快培育、壮大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是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国新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一、专项的工作思路与指导原则 发展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必须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为目的,以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基础,把握好技术发展方向,突出产业发展要素的合理配置,加快核技术与其他产业领域的融合,促进大型核技术应用企业的形成,大幅度提高产业整体创新水平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促进民用非动力核技术与相关产业的交叉融合,推动核技术产业从技术驱动型到市场拉动型发展模式的转变,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形成,建立有利于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长远发展的内在机制。 (二)加速有重大需求和技术基础的新型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品的产业化进程,特别是技术含量高、产品性能-价格比好,市场前景广阔、对其他领域的带动作用大的重要核技术应用产品的产业化。 (三)突出自主创新、综合集成与技术合作、技术引进相结合,加速发展我国特色、优势技术领域,特别是在核探测和成像、系列加速器、放射性诊断和治疗装置、同位素及制品、辐照材料改性、环保应用等国内需求旺盛、带动性强、具有较好基础的技术领域,建设若干国家工程中心,形成我国具有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工程化系统集成能力的产业化基地。 (四)重视项目的产业化基础和申报单位的建设条件。鉴于核技术应用产业的特殊性,在强调项目的市场需求和技术水平的同时,还要求项目产品必须具备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对于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筹资等方面的能力。 二、 专项的主要目标 加快高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引导、推动我国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增长,促使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在5年左右达到1000亿元的产业规模,并保持年均15%以上的增长速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以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格局,促进5大类若干系列产品的产业化,形成具有相对优势的特色产业领域;强化交叉融合、技术创新和技术转化能力,需求牵引和技术推动相结合,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形成产业技术持续创新机制,提高产业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三、 专项支持的重点技术方向 (一)核探测成像技术系统。用于海关等领域的大型核探测系统,包括射线探测装置、高精度工业CT无损检测系统、小型化和智能化的爆炸物和毒品的检测装置、用于工业过程在线测量系统以及医疗显像装置等。 (二)新型放射性诊断和治疗装置及创新药物。包括用于早期诊断和治疗肿瘤、心脑血管等疑难疾病的医院中子刀、g相机、PET、SPET、放射性创新药物等。 (三)射线技术在环保领域应用。包括烟道气辐射脱硫脱氮关键技术及设备、城市饮用水辐射净化技术、城市废水辐射处理关键技术和设备。 (四)应用辐射加工和材料改性。包括辐照改性交联线缆、橡胶硫化、发泡材料、表面固化、离子注入、碳化硅(氮化硅)陶瓷纤维等。 (五)新型辐照加速器等辐照装置以及同位素制品。包括不同能量、不同用途的加速器,如高能高功率甚至是连续波的电子辐照加速器等新型辐射装置,放射性同位素生产装置及同位素制品。 四、专项实施的组织方式 (一)专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及《国家计委关于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指导性意见》(计办高技[2003]767号)的精神组织实施; (二)专项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支持; (三)专项从2004年起在2-3年内分年度滚动实施,年度第一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第二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6月底。 (四)各地方计委在申报项目建议书时,请按高技术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将项目建议书、项目简介和项目简表等有关文件(见http://zjht.zei.gov.cn)一式七份并附电子文本报送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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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家发改委2004年将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5-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发改委决定组织实施信息产业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专项。有关情况如下: 一、 重点任务 (一)围绕调整信息产业投资类、消费类、基础类三大类产品比例结构,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及应用需求,进一步提高投资类产品比例,调整和优化信息产业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培育信息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结合信息产业领域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对优良工程予以重点支持。同时,对业内重点企业、先进技术和产品给予扶持,加快形成生产规模。 (三)促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不断扩大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国际市场,重点支持企业出口创汇能力建设。 (五)根据党中央关于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按照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1号文件精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重点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信息产业技术升级和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同时按照西部大开发总体部署,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 二、 重点领域 (一)计算机与网络产品 重点是:高性能服务器;海量存储设备及新型移动存储设备;非击打式打印设备;大屏幕、纯平、高清晰度平板显示器;核心路由器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SIC芯片组;软交换设备;多层交换G/T级局域网交换机及其ASIC芯片;网络信息安全产品。 (二)通信产品 重点是:宽带综合业务接入系统;宽带无线接入网设备;数字移动通信系统专用芯片及关键配套件等。 (三)新型电子元器件 重点是:中高档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光电子器件;电力电子器件;高频器件;厚薄膜集成电路;高清晰度彩色显像管;新型显示器件及材料;新型机电元件及组件;新型、环保电子专用材料等。 (四)数字视听产品 重点是:数字电视设备;机卡分离数字电视机顶盒;高清晰度数字电视一体机;数字化家庭信息网络终端产品及关键件等。 (五)电子专用设备仪器 重点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硅片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片式元件生产设备、TFT液晶显示器生产设备、高精度高速冲压模具和自动封装塑封模具;光电仪器及测试设备、真空电子器件生产专用设备、整机装联设备和工模具;集成电路、通信产品、数字视听产品和新型元器件等的专用测量仪器。 (六)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出口 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系统设备、系统集成服务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出口效益;提高来、进料加工深度,增强相应配套生产能力;鼓励国内企业出口创汇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 三、 具体要求 1、项目上报材料包括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单位概况、立项理由、建设内容、规模及目标,3000字左右,封面格式见附件)、《企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和银行贷款意向书,一式10份,并报电子文档。 2、按照隶属关系,地方项目由各市、扩权县计委(计划局)、经贸委(经贸局)审核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省级项目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企业集团公司报送。 3、申报2004年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3月15日。申报2005年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5月31日。以后每年5月底前受理下一年的项目申报,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4、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专项提出的重点领域,突出重点、择优上报,并在上报文件中汇总说明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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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家发改委2004年实施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5-20
  为推动中国工业自动化工业的发展,根据“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2004年—2005年期间,以示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大型复杂自动化系统和装置为中心,实施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项的主要内容。工业自动化专项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出发,并结合国外信息技术、智能技术等发展趋势,重点围绕可形成中国自动化优势的四个领域开展产业化示范工作:   (一)大型复杂过程综合自动化系统。针对冶金、发电、石化、等大型企业的大型复杂系统,开发集检测、控制、优化、调度、管理和决策等功能于一身的高柔性、高效率、高质量的自动化系统,主要包括先进控制、装置优化、实时监控、生产管理、优化调度、软测量、应用软件等集成为一体化的软件系统和信息集成软件平台,基于工业以太网的现场总线技术(含实时通讯技术、总线供电技术、远距离传输技术、互可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可靠性技术),具有高适应性、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的新一代集散控制系统(DCS)、现场总线控制系统(FCS)等主控系统和可编程控制系统等。   (二)连续工业大型装备自动化成套系统。针对大型发电机、大型汽轮机、大型连轧机、大型注塑机等大型装备,开发与之配套的自动化成套系统,重点解决系统集成问题,包括综合运用装备建模技术、先进控制技术、装备优化技术、数据挖掘技术、故障诊断技术,搭建高可靠的软件平台,同时提炼一批新一代主控系统,形成大型装备自动化成套系统。   (三)公用工程大型装备智能化专用控制装置。针对各类大型与特大型工程、口岸、矿山、机械、交通等行业的大型挖掘机、大型超重机、大型装载机、大型摊铺机、大型运输机、大型凿岩机等大型装备与系统监控,开发与之配套的智能化专用控制装置,重点解决智能故障诊断技术、智能节能控制技术、指导与操作控制技术、智能操纵控制技术和发动机燃烧控制技术等软件技术,以及机、电、液高度综合的硬件技术,形成公用工程大型装备智能化专用控制装置。   (四)智能变送器与执行器。根据广义工业自动化的迫切需要,以特种检测、特种变送器、特种执行器和传感器为重点,以微型化、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网络化、高精度、高可靠性、高环境适应性为特色,重点促进体积小、重量轻、成本低、功耗小的新型智能执行器。   二、专项的主要目标。通过本专项的实施,在上述四个领域形成新型关键部件、仪表、装置、系统、大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开发平台,带动整个工业自动化产业链的发展,力求在5年内实现:   (一)形成技术创新和综合自动化产品设计能力。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的公司,特别是在工业以太网现场总线技术、工厂综合信息集成平台技术、新一代主控系统技术、远程监控与远程维护技术、特种变送器技术和大型装备智能故障诊断技术等共性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国形成年设计万套系统、开发千种产品、实现百项专利的目标。形成自动化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良性发展的机制,改变产业创新能力低,自主知识产权匮乏的现状,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的技术基础。   (二)在大型工程中树立国产大型自动化系统的业绩。对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非线性、多元性、关联性和综合性的大型复杂过程,采用本专项的研究开发成果,实施工厂综合自动化,并进行工程化、商品化考核。主要措施是在冶金、发电、石化、建材、造纸等大型企业或国家重大工程,针对上述四个领域,分别建设大型复杂自动化系统应用示范工程,加速研究、开发、工程、产业化示范的一体化进程。   三、实施专项的基本原则。为确保本专项实施能够取得良好效果,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技术优势与市场开拓相结合。坚持扶优扶强,重点支持,选择既有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又有市场开拓精神的单位,实施产业化示范项目。   (二)技术、装备、系统开发与应用示范工程相结合。特别是要优先选择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相结合的自动化系统开展产业化示范。   (三)国家支持力度与产业化风险程度相结合。特别是对开发和产业化应用大型自动化平台技术进行重点支持。采取滚动支持的办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产业化与提升产品设计和集成能力相结合。实施项目的主要形式包括,在具有技术和产品优势的单位、区域设立工业自动化产品设计公司,对重要的新型自动化综合系统、装置、优化控制软件、关键组件、智能仪表与执行器、大型复杂系统的首次工业应用等进行产业化示范。   (五)有限时间、有限目标与加强监督相结合。本专项的实施期为2年,每年实施的项目总数大体控制在20项之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督,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定期对专项下相关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高效实施。   四、申请专项实施的进度安排和相关要求。2004年、2005年每年集中受理一次专项申请,当年专项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底。根据浙江省“十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为推动工业自动化产业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我委决定,在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同时,实施省级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请各地方计委根据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并按照计高技[2000]2433号文,计办高技[2002]767号文和浙计科[2000]336号文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于5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七份并附软盘报送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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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2004年企业信息化项目 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5-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二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方针,加快我国企业信息化的进程,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04年起开始组织实施企业信息化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目标 持续推进重点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业务流程重组与优化,增强企业产、供、销协作能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企业市场反应能力、科学决策水平和经济效益。 大力推进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骨干企业在采购、营销等方面的聚集效应和带动作用,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实现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的融合与集成,提高企业群体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积极推进区域性的第三方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降低中小企业信息化门槛,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化服务,避免中小企业因对信息化认识不足、缺乏人才等方面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带动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支持重点 在信息产业、生物、航空、航天、物流、流通、交通、能源、农业等领域,选择基础条件好的重点骨干企业及区域,支持其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开发和整合资源,推广应用企业资源计划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各种先进实用的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及应用效果。 三、选项原则 (一)有利于带动重点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原则。在项目的布局和构成上,应发挥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对重点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二)有利于促进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原则。项目应对供应链伙伴企业等环境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推动企业全部业务流程信息化的实现。 (三)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原则。项目应带动中小企业信息化技术应用,真正为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推广应用服务,有效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和创新活力。 (四)有利于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的原则。项目应推动符合国家利益的、与国际接轨的企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和应用,对促进国家标准体系的建立、完善具有重要支持作用。 (五)有利于带动技术创新,促进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的原则。项目所需设备和软件应鼓励采用本地化产品,促进我国相关产业发展。 (六)有利于企业信息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原则。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市场、技术、标准等服务体系的发育、完善,探索具有良好自我发展能力的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发展模式。 四、具体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第二条重点范围,并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 (二)请各市计委、扩权县(市、区)计划局及时组织项目,并按照《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计高技[2000]2433号)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于5月1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7份)、项目简介和项目简表(格式见http://zjht.zei.gov.cn并附软盘)及银行贷款意向书等有关文件报送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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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2004年信息安全专项 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5-20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的精神,加快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提高自主可控信息安全装备的研制开发能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于2004年起实施信息安全专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04年信息安全专项重点 专项按照“重点支持基础性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加快产业化进程”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有限目标”的工作方针,推动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建设国家网络信任体系、应急体系、监控体系、风险评估体系等重要的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安全基础性技术的研究开发,促进关键技术成果的转移扩散;三是大力支持国家信息化、特别是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急需的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四是结合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项目,重点建设信息安全应用示范工程。 (一)加快建设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重点支持已有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完善功能、性能,逐步建设国家网络信任体系、应急体系、风险评估体系、网络数据资源的获取和监控体系等基础平台。为国家的信息化建设和国家安全提供最基础的设施保障能力。 (二)积极推进国家信息安全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 重点支持在信息安全基础技术、防病毒技术等领域,通过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和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扩散机制,提高我国信息安全基础技术水平,促进关键技术成果的转化。加快产业化,提升我国信息安全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并为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提供关键技术及解决方案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 (三)大力支持信息安全关键技术产品的产业化 1.重点支持安全数据库、安全操作系统、基于安全数据库平台和安全操作系统的应用产品,包括安全认证技术、安全目录技术等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所需要的关键技术产品的产业化。 2.重点支持能够对系统和数据进行实时备份和恢复的关键技术的产品产业化。产业化的产品应具有开放性、支持网络环境。不依赖特定系统的特点,具备冗余备份、分布式备份、实施故障报警、实时双向切换等功能。 3.重点支持高速加密机、高速加密芯片、高速VPN产品关键技术的产品产业化。 4.重点支持具有便于主动式升级和管理的网络防病毒技术。基于安全隔离概念的防病毒技术、面向邮件系统的防病毒等关键技术的产品产业化。 5.重点支持通过安全协议、数据挖掘、安全管理引擎等技术,实现流量管理、故障管理、用户管理、应用管理、安全测试、高信度计算环境、漏洞及恶意代码扫描等多项管理措施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关键技术的产品产业化。 6.重点支持对系统内部人员针对计算机网络、服务器和主机的异常操作行为进行智能发现、分析、报警产品关键技术的产品产业化。 (四)组织建设信息安全专项示范工程 结合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实际应用,重点支持对我国自主可控信息安全产品在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具有示范应用,并可加快推动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形成的,有关强审计、跨行业的区域授权认证、完整的信息安全技术解决方案及管理体系等方面的信息安全示范应用工程。 二、具体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的重点支持范围,并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 (二)所申报的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信息安全示范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申报;信息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要符合《国家计委关于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指导性意见》(计办高技〔2002〕767号)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将根据国家信息安全建设的实际需要,成熟一个审理一个,不进行集中审批。 (三)所申报的产业化项目要符合《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计高技[2000]2 433号)的要求,对目前还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产品,不在本专项的受理范围之内。 各市计委、扩权县(市)计划局请于4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15份)、项目简介和项目简表(格式见http://zjht.zei.gov.cn并附软盘)、项目建设资金证明等有关文件,报送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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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 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5-18
  今年以来,物价总水平上涨较快,1-4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6%,涨幅列全省第二位,粮食及主要副食品、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涨,通货膨胀的压力正逐步增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于近期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其主要精神: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规定,严格控制提价项目出台。省物价局规定,从二季度起,对各地提价项目出台实施控制,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0.8%或者月同比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3%的市,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并要求各市物价局和所属县认真编制提价项目计划,确定今年拟提价项目报物价局,凡未列入计划上报的提价项目今年一律不得出台。   二是精心安排提价项目出台的时机和力度。规定凡有条件出台调价项目的市、县(区)要加强对消费价格指数的预测,选择好调价项目出台时机,适当控制好调价幅度,并在调价项目出台前15天将调价方案报省物价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三是加强对市场价格运行监测,建立完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应急机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及时监测,认真分析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和变动趋势,发现异常动态及时预警预报,抓紧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机制,一旦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立即启动工作预案,有序应对,及时平息事态,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市场价格检查,落实价格调控责任。要求各地加大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以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同时加强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要求各地价格部门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把防止通货膨胀,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当前价格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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