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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15X/2019-00046 成文日期:   2019-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州市直属政务信息系统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8 16:23:12

2019年,湖州市审计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我单位进行了政务信息系统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湖州市审计局关于湖州市直属政务信息系统专项审计调查的专题报告》(湖审〔2019〕65号),审计结果表明,我委重视信息化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深化了数据发掘和创新应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委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设,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原市信息中心未联合下达党务信息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年度计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电子政务和信息化项目是《浙江省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时新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类别。2019年市直各单位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化项目已经纳入市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预算),并由市政府批复实施。同时,今年9月,联合市大数据局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级部门2020年拟建信息化项目预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2020年的信息化项目进行联合预审。

(二)关于“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未实行监理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已于2018年12月通过验收,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审计部门沟通,重新启动监理不符合平台实际情况。2019年,由市信用中心建设的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最多跑一次”服务集成平台(三期)总投资为245.5万元,按照《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8〕80号)第十五条“总投资在100万以上(含10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制,监理费用应在申报时列入信息化项目总投资中”的要求进行三期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三期平台建设的监理单位由浙江高博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目前已与监理单位完成服务合同的签署。监理单位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局提出的“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与管理,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的审计建议,我委充分吸收采纳,下一步,将在以下2个方面强化落实:

一是强化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根据审计建议要求,我委配合市大数据局和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制度、密切协同,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的统筹和管理。二是强化我委信息化项目管理。按照全市现代智慧城市建设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的要求,结合我委下一步要建设的信用湖州(四期)和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平台等项目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加大项目采购规范化管理力度,确保信息化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管理。

三、其它需要公告的内容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