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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2-12-05 11:29:33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农业农村

                      2022年11月3日


湖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湖州市地处浙江省 北部,是长江三角洲中心区27城之一东邻嘉兴 ,南接杭州 ,西依天目山 ,北濒太湖 ,与无锡 苏州 隔湖相望,是环太湖 地区因湖而得名的城市处在太湖南岸,东苕溪 西苕溪 汇合处。湖州是渔业大市,渔业资源丰富,养鱼历史悠久湖州的渔业在全省乃至全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全市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全市水产养殖总面积3.87万公顷,水产品总产量50.75万吨,淡水养殖为主其中淡水养殖47.9万吨。

“十三五”期间,全市水产紧紧围绕全面实现渔业绿色发展总目标,以提高水产品质量和养殖效益为中心,强化养殖尾水治理,大力推广稻综合种养、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工厂化养殖等新模式新技术,加快渔业转型发展,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融合发展,具有湖州特色的现代渔业发展道路。为了更好地科学规划布局湖州市水产养殖业发展,科学划定养殖水域,提升渔业在维护水生态系统稳定中的作用,并为政府科学规范渔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州市渔业发展现状,编制了《湖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以下简称为《规划》),以期更好地指导湖州市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1229日修订)

10.《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2013年1219日修订)

11.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2017年1130日修订)

12.《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2017年1130日修订)

13.《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14年3月13日修订

14.《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4年1128修订

二、政策文件和法规性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中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4.《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5.《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6.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7.《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国厅字〔2017〕2号)

8.《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农渔发〔2009〕5号

9.《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

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

11.《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20111

12.《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林草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9〕28

13.《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

1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止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84号)

15.《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2019年12月15日实施)

16.《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公布浙江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20年)的通知》水资〔20205

17.《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现代渔业绿色发展“2222”行动计划(2017-2020)的通知》(湖政发〔2017〕51号)

三、相关规划

1.《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3.《浙江省渔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

4.《湖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

5.《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6.《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湖州市航道养护“十三五”发展规划》

8.《湖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9.《吴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2017-2030)》

10.《南浔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2017-2030)》

11.《德清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2017-2030)》

12.《长兴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2017-2030)》

13.《安吉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2017-2030)》

四、编制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

3.《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

4.《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DB32/T 1705-2018)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0年-2030年。考虑到湖州市各县(市、区)已经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件基准数据为2016年,为了便于数据的整合,本次全市养殖水域滩涂基础数据为2016年,并以2019年为现状年进行插补分析。规划文本中社会、经济、水质等指标采用2019年统计分析数据。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生态导向和民生导向,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按照“科学布局、创新驱动、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渔业绿色发展总要求,结合湖州市渔业板块经济及各地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深化全市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科学划定禁限养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大力推广生态健康、科技高效的养殖模式,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融合发展具有湖州特色的现代渔业发展道路,最终实现渔业强、渔村美、渔民富,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提供有力支撑

(二)具体目标

1.优化渔业发展空间布局,支撑政府规范产业发展。根据原农业文件规定和浙江农业农村厅最新要求,结合湖州市渔业实际情况,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2030年,各县(市、区)划定禁养区17372.74公顷、太湖禁养区水域32574.44公顷,禁养区合计49947.18公顷;划定限养区5359.88公顷;划定养殖区48846.06公顷保持渔业产业稳步发展,实现渔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

2.调整渔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水产养殖生态化水平。全市转变养殖方式,大力推广绿色、生态、高效、安全的现代养殖模式,建立水产养殖污染物减排机制,积极推进渔业的设施化、产业化、生态化、智能化发展水平,着力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开拓渔业的经济、生态、文化等多功能,更加注重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重点任务

1.明确养殖空间布局。依照原农业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高质量编制《湖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

2.发展现代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围绕减少水产养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发展水产高效集约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扶持“立体混养”“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设施化养殖”“洁水渔业”等生态健康高效养殖模式推进养殖尾水绿色治理,严守生态底线建立良好的生态循环体系推动绿色渔业发展。

3.推动渔业绿色转型升级。功能区划定为契机,根据不同水域类型,分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不断完善渔用物质装备和强化“物联网+”技术在渔业方面的应用,做大做强加州鲈、黄颡鱼、青虾太湖蟹、罗氏沼虾等特色优势主导品种。把握绿色、减量、提质、增效的渔业发展方向,推动渔业绿色转型升级。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原则

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保护丰富的水域滩涂资源,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健康养殖示范场放在产业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把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作为现代渔业示范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优先,以环境承载力为依据,科学划定功能区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限制高耗水、高耗能、高排放的渔业项目进入项目区,推进湖州市渔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原则

以环境优化促进渔业经济发展,大力推广清洁化养殖模式,充分发挥渔业洁水保水和美化环境的作用,降低传统渔业对环境造成的压力。强化江河湖荡洁水美丽化、养殖投入品监管全面化、池塘原位修复精准化和养殖尾水处理科学化,推动绿色转型,实现绿色发展。将湖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水域作为禁止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原则

合理评价主要水域的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对于超环境承载力的区域,要通过逐步调减养殖面积,降低水产养殖对环境的影响。鼓励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休闲观光渔业和增殖渔业,推动“洁水保水”渔业发展,达到“人水和谐、以鱼治水、以鱼养水”的良性平衡,从而实现湖州市养殖水域的整体规划、有序开发、协调发展。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原则

尊重历史、立足当前、照顾现实,坚决杜绝养殖生产“一刀切”和“一拆了之”的情况。实行“大稳定、小调整”的战略,充分考虑养殖渔民的生产生活实际。围绕“十四五”时期湖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做好与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和湖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衔接,并且做好与交通、水利、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湖州市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是指湖州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水域,包括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湖州地处北纬30度22分至31度11分之间、东经119度14分至120度29分,东西长度126公里,南北宽度90公里,处于浙江北部,太湖南岸,紧邻江苏、安徽两省,辖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和吴兴、南浔两区。总面积5820平方公里,是一座有着100万年人类活动史、2300多年建城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环太湖地区唯一因湖得名的江南城市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的美誉。

图1 湖州市行政区划图

湖州地处长三角中心区域,是沪、杭、宁三大城市的共同腹地,是连接长三角南北两翼和东中部地区的节点城市,离杭州75公里、上海130公里、南京220公里。湖州拥有全国一流的铁路、公路、内河水运中转港,宁杭高铁、商合杭高铁、湖苏沪高铁、宣杭铁路,G25长深(杭宁)、G50沪渝(申苏浙皖)、S12申嘉湖、S13练杭、S14杭长五条高速公路,104国道、318国道,以及京杭大运河被誉为东方小莱茵河的长湖申航道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捷。

图2 湖州市地理位置图

(二)地质地貌

湖州所处大地构造位置为扬子准地台中之钱塘台褶带,三级构造单元为安吉-长兴陷褶带,市区则属武康-湖州隆断褶束,西部一部分长兴县属南京凹陷,东部德清县东南属杭州凹陷。境内曾经历三次构造运动,分别为印支运动、燕山运动和喜山运动。

湖州“五山一水四分田”,地势总特点是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东部为平原水网区,平均海拔仅3米左右,西部以山地、丘陵为主,西倚天目山脉,境内重岗复岭,群山逶迤,异峰突起,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5座,最高峰龙王山海拔1587米,属天目山脉的主要山峰之一。

(三)水系概况

湖州位于西部山区和杭嘉湖平原地区,境内主要河流有:

(1)苕溪水系:分东苕溪和西苕溪两大支。东苕溪发源于天目山南麓,流域面积2265.1km2,干流长151.4km;西苕溪发源于天目山北麓,流域面积2267.5km2,干流长139.1km。东、西苕溪均属山溪性河流,源短流急,洪水暴涨暴落,两溪在湖州中心城市白雀塘桥汇合,经长兜港、机坊港注入太湖。

东苕溪干流为南苕溪,沿途先后汇入中苕溪、北苕溪,至德清城关镇接导流港,又有余英溪、埭溪等支流汇入,经湖州市区在白雀塘桥与西苕溪主流旄儿港汇合。上游建有临安的青山、德清的对河口两座大型水库。东苕溪东岸大堤是保护杭嘉湖平原的防洪屏障,沿岸建有德清、洛舍、鲇鱼口、菁山、吴沈门五座分洪闸与东部平原沟通,汛期控制苕溪东泄水量西苕溪主流西溪在皈山附近与孝丰来的南溪来水相汇、经递铺先后汇入西南来的大溪、浒溪、递溪等支流,流经梅溪纳浑泥港支流,经长兴港口向东流至霅水桥,经旄儿港于白雀塘桥与东苕溪汇合。上游已建有赋石、老石坎两座大型水库。

(2)平原水系:湖州市区东南属杭嘉湖平原,又称为湖州市东部平原。东部平原地势平坦,横塘纵浦,形如蛛网,湖泊荡漾点缀其间,具有典型的江南水乡特色。主要承泄平原本地涝水和导流六闸东泄洪水,由“五横八纵”的横塘纵溇水系所构成,“五横”主要有北横塘、南横塘、頔塘、双林塘、练市塘等东排入浦水系,“八纵”主要指小梅港、长兜港、大钱港、罗溇、幻溇、濮溇、汤溇、白米塘等北排入湖骨干水系。

(3)长兴平原:长兴平原的水网,通过泗安塘和长兴港和西苕溪相连。

二、自然气候条件

(一)气候降水条件

湖州位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市气候资源丰富,有利于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具体的气候特点是:季风显著,四季分明;雨热同季,降水充沛;光温同步,日照较少;气候温和,空气湿润;地形起伏高差大,垂直气候较明显。其中季风显著,四季分明具体表现为受冬夏季风进退的影响,冬半年盛行西北风,气候干冷,夏半年盛行东南风,气候湿热。这种冬夏季风的交替转换,形成了一种中气候明显的季节变化。气候上一般以候平均气温低于10为冬季,高于22为夏季,介于10-22之间为春、秋季。市四季分布的特点是冬夏长,春秋短。冬夏季平均日数120天左右,春秋季平均61-71天。因秋季冷空气活动早,来势猛,降温快,所以秋季比春季更短些雨热同季,降水充沛具体表现为市降水充沛,年降水量761-1850mm,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春雨、梅雨和秋雨期。夏季是一年中温度最高的季节,也是降水量最多的季节。六至八月三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34%,其中梅雨期降水量约占全年的16%。冬季降水量最少,约占全年降水量的14%温度也最低。

(二)水环境质量

2019年度湖州市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2019年,全市县控以上7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100%,相比上年持平;类、类、类标准的比例分别为5.2%51.9%42.9%满足功能要求断面比例为100%,相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市控以上5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100%,满足功能要求断面比例为100%,相比上年均持平;国控及省控2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Ⅱ~Ⅲ类断面比例100%,满足功能要求断面比例为100%,相比上年均持平。

全市各水系水质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对河流及水系定性评价,东苕溪、西苕溪、长兴水系、东部平原河网、城市内河水质状况均为优。相比上年,各水系水质保持稳定。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对各行政区水质情况进行定性评价,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均为优。相比上年,各行政区水质保持稳定。

   表1 湖州市各河流段水质状况统计     单位:%

河流名称

年度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劣Ⅴ类

满足功能区要求

水质状况

东苕溪


2019

13.3

60

26.7

0

0

0

100

2018

13.3

66.7

20

0

0

0

100

西苕溪


2019

4.6

81.8

13.6

0

0

0

100

2018

9.1

86.4

4.5

0

0

0

100

长兴水系


2019

7.2

35.7

57.1

0

0

0

100

2018

0

35.7

64.3

0

0

0

92.9

东部平原河网


2019

0

31.8

68.2

0

0

0

100

2018

0

38.1

61.9

0

0

0

100

城市内河


2019

0

25

75

0

0

0

100

2018

0

25

75

0

0

0

100

数据来源:《2019年度湖州市环境质量状况

2019年,18个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相比上年持平。根据《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2016年修订)》(浙政办发〔201671号)对各行政区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浙江省对湖州市及县区考核结果:安吉县交接断面水质为优秀,全市、市区、德清县、长兴县交接断面水质均为良好;湖州市对所辖县区考核结果:德清县、安吉县交接断面水质均为优秀,吴兴区、南浔区、长兴县交接断面水质均为良好。

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各备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也为100%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一)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资源

据太湖流域调查资料,浮游植物共有96属,主要种类有铜绿微囊藻、螺旋鱼腥藻、尖尾兰隐藻、颗粒直链藻、条纹小环藻、双菱藻、针杆藻和舟形藻等,其中铜绿微囊藻、水华微囊藻、色球藻、啮蚀隐藻、小环藻、颗粒直链藻和舟形藻为优势种,绿藻门种类虽多,但无明显优势种。根据2004-2005年调查资料,太湖浮游植物生物量分布以五里湖为最高,达26.12mg/L,东太湖最低,为3.78 mg/L。

浮游动物共有79个属、种。常见种和优势种有原生动物的河生筒壳虫、帽型侠盗虫和锥形似铃壳虫等;轮虫类的奇异巨腕轮虫、萼花臂尾轮虫、针簇多肢轮虫、螺旋龟甲轮虫、前节晶囊轮虫和长三肢轮虫等;枝角类的棘爪低额蚤、角突网纹蚤、简弧象鼻蚤、直额裸腹蚤和秀体蚤等;桡足类的有剑水蚤及其无节幼体。

底栖动物有59种,优势种为河蚬、光滑狭口螺、中国圆田螺、环棱螺、霍浦水丝蚓、淡水沙蚕和颤蚓科的生物等。

(二)鱼类、甲壳类和爬行类资源

多样的地理形态造就了湖州市境内丰富的鱼类资源,主要养殖种类繁多,以盛产淡水鱼而闻名遐迩,除了号称“四大家鱼”的鲢、鳙、草鱼、青鱼外,还有加州鲈、黄颡鱼、翘嘴鲌、鲤鱼、鲫鱼、乌鳢、鳜、鲶、罗非鱼、花、黄鳝等,甲壳类的青虾、河蟹、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克氏原螯虾,爬行类的龟、鳖,两栖类的牛蛙等近30个品种。此外,银鱼、白虾和白鱼被誉为“太湖三宝”。

太湖为我国著名的五大淡水湖泊之一,东西苕溪是入湖的主要河流,水位稳定,气候受水体调节,有利于各类水生生物的生长繁殖,湖内水产资源十分丰富,鱼类是捕捞渔业的主体资源,2015年太湖总捕捞量达5.5万吨,主要经济鱼类有、银鱼、类、鲤、鲫、团头鲂、草鱼、青鱼、鲢、鳙、鳗、鲇、鳜、乌鳢、河川沙塘鳢和似刺鳊鮈20余种。

水域承载力分析

水域承载力是指在一定时空内,保持水域质量健康良好的前提下,能够承受人类活动作用的阈值。根据2019年湖州市水资源公报数据,全市水资源总量51.97亿m3,全市用水总量12.68亿m3,相比2018年减少1.33亿m3,用水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其中上游来水和太湖回流水是市可用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近几年湖州市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整治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境内的水体环境总体保护良好全市大部分水域的利用适度,仍具有渔业发展空间。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为湖州市开发利用本地资源,发展湖州特色的渔业,促进养殖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开展科学的增殖放流对修复渔业资源生态平衡、改善水源水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加上本次规划明晰了湖州市养殖水域功能区划和各区域的管控措施,对部分超水域承载力水域的养殖面积进行适度调整,同时通过高标准池塘生态化改造等渔业基础设施的提升,养殖尾水“零排放”或者达标排放处理的逐步普及,这都有助于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和渔业发展的有机协调。

第七节 水产养殖业发展分析

一、渔业发展概况

2019年,全市各级渔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湖州市现代渔业绿色发展“2222”行动计划》,打造渔业转型升级先行区、绿色健康发展示范区、农民持续增收样板区,奋力当好现代渔业绿色发展的“样板地、模范生”,同时推动湖州市现代农业及渔业产业更快更好的发展,为全市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动力

2019年,全市养殖面积较为稳定,水产品产量和产值继续保持增长,水产品价格基本稳定,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济效益持续快速增长。据《2019年湖州市水产年鉴数据:2019年,全市各类水域养殖总面积3.87万公顷,水产品总产量50.75万吨全年渔业经济总产出140.78亿元渔业总产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渔业已经成为农民持续增收的主渠道,产量、产值均位居全省淡水鱼地区第一位。

1)水产品养殖及市场。2019年,鲢、鳙、鲫、鳊和鲤鱼等常规鱼养殖产量9.51万吨;鳜鱼、乌鳢河蟹、青虾等名特优新水产品养殖产量38.39万吨,占养殖总产量的80.15%。常规鱼价格稳定,名优水产品价格大部分稳定,少数品种有涨有跌,其中加州鲈价格上涨幅度较大,黄颡鱼价格稍有上涨,河蟹价格大幅下跌,鳜鱼及乌鳢的价格略有下跌。饲料及其他生产资料价格稳定,水产养殖总体经济效益比上年持续增加。受上年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加州鲈鱼、青虾、泥鳅等养殖面积增加,青鱼、黄颡鱼养殖面积减少较多,其他品种养殖面积较为稳定,增减幅度不大。

2)水产种子种苗。2019年,淡水苗种繁育量稳中有增,苗种价格总体稳定,青、草、鲢、鳙四大家鱼鱼苗生产量和价格稳定,但销路减少,主要用于增殖放流、自育及肉食性鱼类的饵料鱼;加州鲈、泥鳅、翘嘴红鲌、花䱻和黄颡鱼等名优产品苗种生产量增加,销售价格稳中有升,其中加州鲈、黄颡鱼、泥鳅的苗种生产量大增,加州鲈繁育量超20亿尾。全市淡水鱼苗总量为96.17亿尾虾类苗种生产量172.8亿尾,其中青虾苗种生产量随着养殖面积和放养密度增加而大幅上升。新认定省级罗氏沼虾良种场1家(湖州丰盛湾水产有限公司),累计建成了省级水产良种场5个、国家级水产良种场1

3)无公害认定与健康养殖示范。2019年,新认定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17个,面积99.1公顷,新认定无公害水产品17个产品;浙江澳凌水产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新创建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场累计达32家,面积1013.45公顷;吴兴龚叔螃蟹养殖场等43家企业新创建为浙江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一批);建成农业农村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3个(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其中吴兴区在全省首个通过农业农村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验收。完成国家、省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596批次,全市水产品专项抽检1130批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

4)现代渔业园区等建设。2019年,创建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4个(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其中吴兴区已被认定为第一批省级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创建渔业类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南浔区绿色渔业、德清县淡水智能渔业)、特色农业强镇4个;创建市级现代渔业示范园区、美丽渔场、健康养殖示范户,分别累计建成20个、174个、1534个。

5)休闲渔业与渔业加工。2019年,湖州大力传承发展渔耕文化,全市84个休闲渔业经营主体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80万人次,营业收入1.2亿元以上。推动德清淡水珍珠传统养殖与利用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举办各类渔事文化节庆活动21次,成功举办湖州第十一届渔文化节、菱湖·中国淡水渔都首届丰收节等渔事文化节庆活动大力提升水产品加工水平,提升南浔新雅水产品“中央厨房”产销模式。

(6)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南浔区菱湖镇被授予“中国淡水渔都”“中国淡水渔文化第一镇”“中国生态养鱼第一镇”称号;德清县再获“中国青虾之乡”称号;全市有序推进“湖州湖蟹”等优势产品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完成“桑基塘鱼”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成功举办首届湖州湖蟹文化节;大力培育“清溪”花鳖、“水精灵”青虾、“两山”小龙虾、“漾荡”河蟹、南浔“跑道鱼”等渔业品牌,其中“德清中华鳖”入选2019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全力打造小农户接轨现代渔业的有效载体,让品牌带来优质优价效应。

(7)渔技推广方面。主推技术及品种。2019年,推广应用6项主推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应用面积0.61万公顷,建成全省唯一的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培育稻渔综合种养万亩特色乡镇、千亩专业村、百亩示范主体2个、12个、121个;池塘养殖尾水的净化技术应用面积新增0.91万公顷,累计4.07万公顷;加州鲈等配合饲料替代冰鲜鱼技术应用面积0.47万公顷;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技术应用290条“跑道”、面积2.73万平方米;池塘鱼类多品种生态混养技术推广应用面积0.53万公顷;池塘种草养虾、蟹生态技术推广应用面积1.5万公顷。开展渔业技术服务工作。举办全市包括水产规范用药技术等市级技术培训班5次,参加培训530余人次。标准制定。制定《大口黑鲈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技术规范》和《红螯螯虾稻田综合种养技术规范》2项渔业市级地方标准。智能渔业、数字渔业得到广泛应用,累计推广渔业物联网4909户。

(8)渔业环境治理。全力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全覆盖,切实提升治理覆盖率。2019年,全市共有24个乡镇(街道)的1978个治理点完成尾水治理面积0.91万公顷,全市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累计完成4.07万公顷,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场(点)180个。全面推进尾水治理智能化监管,在德清县建成全国首个尾水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基础上,推进吴兴区尾水治理智慧云监管平台、南浔区菱湖镇渔业物联网智慧渔业养殖管理系统、德清县禹越镇渔业尾水治理监管平台等区、县、乡镇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经初步核算,2019年,湖州市生产总值为3122.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9%。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540.6亿元和316.1亿元,分别增长10.2%和10.1%,增幅均居全省第1位。当前,全市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康庄大道、阳光大道、金光大道,以绿色发展为主要特色,以打造南太湖新区和沪湖绿色智造大廊道为龙头,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等国家级试点以及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乡村振兴示范、全域旅游示范等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在平台、项目、人才、政策、环境、考核等方面统筹发力,在高质量基础上加快赶超,以质量追赶带动总量跃升,全力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样板之城高质量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渔业生产专业化与社会化的发展,渔业内部的分工与其协作关系也日益发展,渔业已成为全市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发展水产业既不侵占基本农田,也不占用畜牧养殖用地,对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意义重大。加上水产养殖具有投入高、回报率高、技术需求大等特点,可以引导一些有志青年从传统农业向现代渔业转型,从靠苦力劳动中解脱处理,从而提高农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可见,水产养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社会财富、提高劳动人员收入非常关键。此外,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也推动了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比如饲料、加工、制药、食品、肥料等。

三、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自古以来,湖州就有着“鱼米之乡”的美誉。无论是按养殖规模、产量,还是按从业人数算,湖州的渔业一直居全国前列,渔业呈现出产业兴、生态美、百姓富的发展态势,产量和产值分别占全省的三分之一以上,增加值占全市农业增加值的三分之一以上,成为全市农业的首位产业。湖州作为接沪融杭、连接中部长三角重要节点城市,区位优势明显,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的加速推进,湖州经济社会发展将步入新的台阶,这为现代渔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外部空间和支撑条件。全市经济实力和综合实力的提升,也具备了工业支撑反哺农(渔)发展的物质技术条件财政投入现代渔业发展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市委市政府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征程中将更加高度关注渔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渔业的发展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扶持利用全市水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渔业休闲旅游、水产品特色养殖等项目展现湖州淡水渔业综合实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食品消费结构的改善,作为优质动物蛋白的水产品消费需求将进一步增加,这将使大宗水产品消费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尤其是特种水产品消费需求将更加旺盛。全市应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抢抓机遇,创新驱动,统筹融合,以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为重点,着力于渔业的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动一、二、三产联动发展,实现渔业的经济、质量、生态全面协调发展,推动现代渔业绿色发展再上新台阶。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根据市水域承载力分析评价、水产养殖业基础和渔业资源区域特点,按照“优化布局结构、突出绿色发展、提质控量增效”的养殖水域开发的总体思路,在强化水产养殖的农业属性和湖州市全域发展定位的基础上,以统筹大农业和尊重水产养殖历史的发展导向,以建设现代渔业强市为目标,以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渔民持续增收为宗旨,不断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坚持生态优先统领渔业发展,对于禁止养殖区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水面应实现全部退出。对限制养殖区范围内的养殖水面应科学评价其养殖容量,严格控制生产方式,优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养殖区内的池塘养殖水面,建议在养殖模式上推广生态养殖,在养殖品种上突出名特优新,在养殖理念上注重生态健康,鼓励建立配套的污染物减排措施,科学规范养殖行为,提高池塘养鱼节水及水资源利用效率严禁在粮食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中新开挖鱼塘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的具体划分方法如下。

禁止养殖区

1.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2.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区域开展水产养殖活动。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制养殖区

1.限制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验区、风景名胜区、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水域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水域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各地应根据养殖水域滩涂生态保护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海域,确定不高于农业农村部标准的本地区可养比例。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的区域。

养殖区

淡水养殖区主要包括池塘养殖区和其它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其他养殖区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地盐碱地养殖等。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一、禁止养殖区划定情况

禁养区主要指的是禁止投饵和施肥养殖的水域,结合湖州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划定本规划中将境内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水域划为禁止养殖区,面积共计17372.74公顷;另有太湖沿岸32574.46公顷水域列为禁养区,禁养区合计49947.18公顷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域发生变动的,应适时进行调整。禁止养殖区具体的位置和数据见附图2和附件信息表

1.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水域主要有苕溪水系(包括东苕溪、西苕溪);长兴平原水系(包括乌溪、合溪及泗安溪);京杭运河水系东苕溪、京杭运河、长湖申线、湖嘉申线、杭湖锡线等境内所有航道;太湖部分水域。

2.饮用水水源地(水库型):老虎潭水库水源地、对河口水库水源地、合溪水库水源地、赋石水库水源地、凤凰水库水源地

3.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东西苕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二、管控措施

在禁养区水域范围内,按照有关部署和时序要求禁止一切水产养殖,禁止从事网箱、围网、拦网养殖以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水产养殖活动。禁止养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充分发挥渔业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在加强监测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处理水域污染事件,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设置阻碍行洪的拦河渔具,确保全市河湖“清四乱”行动顺利推进。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渔业资源保护措施,控制捕捞强度,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恢复水产生物资源,维持生物多样性,确保水质整体优良和饮水安全。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一、限制养殖区划定情况

将湖州市境内湖荡、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除饮用水源地外的水库(山塘)等水域划定为限制养殖区,结合湖州各县(市、区)实际划定情况,全市限制养殖区面积共计5359.88公顷,限制养殖区具体的位置和数据情见附图3附件信息表

二、管控措施

限制养殖区内不得在开放性水域施用化肥和有机肥养鱼。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鼓励湖泊水库实行生态养殖,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十二节 养殖区

一、养殖区划定情况

根据湖州各县(市、区)养殖区划定的实际情况和数据统计,养殖区面积合计48846.06公顷为池塘养殖,四大家鱼虾蟹、龟鳖类等淡水水产养殖品种为主,适当发展工厂化养殖的海水产品。养殖区具体位置和数据详见附图4和附件信息表。本规划不对稻渔综合种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做规划鼓励在全市适合区域发展这些不涉及改变土地性质、不破坏土地耕作层的渔业生产方式有效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二、管控措施

池塘养殖区内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控制药物的使用,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池塘养殖区内养殖生产者在养殖生产过程不得使用违禁药物进行清塘消毒。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标准或者养殖用水循环使用。推广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鱼菜共生、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养殖技术推广节能减排生产模式养殖生产收集的池塘底泥应当用于塘堤护坡或用于种植农产品的肥料,不得随意处置。建议配备使用相应的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养殖单位接受相关部门水产品质量检验和渔业水环境监测。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局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强对规划的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和协调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规划对水产发展的引领作用,围绕本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合力,统筹推进规划所涉各项工作。在市政府的督促指导下,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的工作格局,确保任务到镇(街道)、落地到村,项目到渔场(塘)。

第十四 强化监督检查

规划是养殖水域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划确定的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改变性质和用途。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其它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强化渔业行政管理,进一步健全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创新监督检查新模式,实时掌握全市养殖水域滩涂的开发利用动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督查考核,有效防止应禁未禁和尾水不达标事件的发生,以切实达到扎实推进依法治养和促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目的。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形成以“规划主导,清洁生产,生态修复,监测管理,全民参与”的保护模式,加强对湖荡、水库的管理,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污水污染,尤其要加强重要渔业用水水源的保护,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严格执行限养区和养殖区的划定,积极开展绿色水产健康养殖。按照应建尽建、有效运行、长效监管的总体要求,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监管机制,确保水产养殖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养殖尾水循环使用。依法加大养殖污染处理的巡查和督查力度,督促养殖生产者正常使用。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规范规划修订

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因生态安全、经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或产业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养殖区修订是可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报人民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禁养区、限养区修订应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报人民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

二、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渔业绿色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把各项政策规定广泛昭告渔区群众,弘扬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典型,聚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群众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通过通告、宣传单、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深入人心,调动与发挥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渔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对渔业绿色振兴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渔业平台建设、渔业园区建设,保障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养殖尾水处理及监测预警、渔业信息化建设、天然江河的增殖放流和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等工作有序推进;统筹利用各项政策,加强项目资金的倾斜和引导;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大对生态高效水产养殖、水产加工物流和休闲渔业等投入力度,落实职业培训、创业补助等各项优惠政策。

四、提升渔业科技创新能力

进一步加大对渔业科技创新的投入,深化渔业科研体制改革,建立符合渔业科技发展规律、适应现代渔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国家渔业科技创新体系。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专业学科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创造环境,引培结合,招引一批大学生返乡下乡从事渔业创业创新,造就一批渔业科技杰出贡献人才或领军人物,打造若干个有知名度的行业科技创新团队,建立一支精通业务、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科技创新和推广队伍。

五、完善渔技服务体系

鼓励和培育渔业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鱼苗种供应、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发展具有一定规模、运营规范、效益明显的规范渔业合作组织,构建起以渔(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各类产业(行业)协会为辅助的渔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健全和完善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强与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湖州师范学院等科研院所合作,以水质调控、尾水治理、饲料驯化、鱼病预防等为重点,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服务素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图件

规划图为规划文件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表1 湖州市各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信息汇总表

单位:公顷


禁养区

限养区

养殖区

吴兴

3781.83

1273.28

7426.21

南浔区

4933.5

456.43

17572.41

德清县

3545.46

1688.79

14573.24

长兴县

2531.47

1010.5

7238.48

安吉县

2580.48

930.88

2035.72

合计

17372.74

5359.88

48846.06

备注:本规划中功能区数据是根据湖州各县(市、区)已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矢量数据在ARCGIS软件中进行合图。其中划定原则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最新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面积数据有所调整。此外,本规划不对稻渔综合种养进行详细划定。

附图1 湖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

附图2 湖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禁止养殖区)

附图3 湖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限制养殖区)

附图4 湖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养殖区)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