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湖州职工中等专业 学校新校区住宿费的批复
创建日期:2023-11-17 09:59:31
湖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调整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报告》(湖工专字〔2022〕1号)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教育委员会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1999〕119号)等有关规定,经调查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校新校区住宿费按《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高中阶段公立学校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湖发改价格〔2018〕141号)执行。
二、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自2022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湖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住宿费标准的批复》(湖发改费管〔2013〕233号)同时废止。
附件:《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高中阶段公立学校住宿费标准的通知》(湖发改价格〔2018〕141号)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31日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湖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住宿费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