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教育局 关于湖州市南太湖双语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标准的批复
创建日期:2023-11-17 11:15:09
湖州市南太湖双语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湖州市南太湖双语学校各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校小学、初中、高中学历教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1.学费基准标准为:小学30000元/生·学期,初中32000元/生·学期,高中34000元/生·学期。
2.住宿费基准标准为:六人间3500元/生·学期、四人间4000元/生·学期、二人间4500元/生·学期,住宿费包含学生日常生活用水、用电及空调、热水器、空气净化器等费用。
上述基准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收费应根据办学成本变化逐步小幅上浮,不得一次上浮到顶。
二、学费、住宿费,可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应按学期收取。学生因退学、开除、休学、转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按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计算应收学费和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三、本批复从2023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四、你校应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以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