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对已建成地块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青太路(金田路—同心路段)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的请示》(湖建〔2023〕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湖发改审批〔2023〕72号文件批复,其初步设计由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前期,我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项目联合审查,项目业主会同设计单位按照联审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设计文本。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内容与规模
项目南起现状金田路,北至现状同心路,主要建设内容为:
1、道路工程。道路长度约为410米,红线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设,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道路横断面为4.5米(人行道)+15米(车行道)+4.5米(人行道)=24米。
2、给排水管道工程。主要包括给水管道、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其他管线预留管位,给水管道管径为D300,长度为435米;雨水管道管径为D300-600,长度为750米;污水管道管径为D400,长度为270米。
3、路灯工程。设计路灯27杆为道路功能性照明。
4、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其他
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及时做好相关用地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动工建设。
按市生态环境局意见,按照相关条例进行环评编制并报批,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做好施工期间的废水、废气、工地扬尘、噪声的管理工作。
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已建成地块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青太路(金田路—同心路段)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函》(湖公交秩函〔2023〕60号)意见,优化道路设计、横断面设计、交叉口设计,优化交通组织和交通设施。
进一步细化完善电力、无障碍等设计内容,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按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标工作。
项目实施前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满足要求。请业主强化施工管理,坚持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妥善处理好各方的关系,避免各类矛盾,尽量不影响施工区域周边的正常作业及生活。
三、项目业主和总投资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财政局《项目概算审核意见书》(湖财预审〔2023〕36号)意见,核定工程总概算为1604.78万元。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审批专用章)
2023年5月4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 ||
序号 |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 概算(万元) |
一 | 工程费用 | 1371.96 |
1 | 新建道路工程 | 989.63 |
2 | 新建给水工程 | 54.06 |
3 | 新建排水工程 | 125.86 |
4 | 路灯工程 | 32.41 |
5 | 交通设施 | 80 |
6 | 电力工程 | 90 |
二 | 其他基本建设费用 | 156.4 |
三 | 基本预备费用 | 76.42 |
四 | 工程总投资(一+二+三) | 1604.78 |
抄送:参加联审各有关单位。 |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印发 |
项目代码:2205-330500-04-01-943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