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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得保障性安居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13362万元居全省第三
创建日期:2023-08-31 16:56:18

日前,省发改委下达了保障性安居工程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我市菱湖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3年长兴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凤凰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湖州南太湖新区凤凰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湖州南太湖新区仁皇山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仁皇山庄、金家兜小区)、湖州南太湖新区凤凰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海明商住楼、丽阳景苑)、长兴山湖花园三期安置房工程等7个项目获得中央资金补助13362万元,占全省18%,居全省第三。下达资金将用于支持城市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二是加强项目谋划与包装,加快项目前期进程,提前储备一批项目。三是积极加强国家和省发改委对接,了解国家政策导向,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