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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的报告
创建日期:2024-01-29 16:18:1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我委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一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力做好钢铁行业调控产能工作,根据国家、省下达产能计划,指导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盛特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两家钢铁企业按月分解计划,严格督导月度生产情况,确保产能符合调控要求。实施能耗双控攻坚行动严格落实新上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2吨标煤/万元准入标准,目前已对2个化纤项目实施暂缓审批全年腾出用能空间55.02万吨标煤,强化节能监察实效性,将45家工业企业、5家大型建筑物、20个节能审查项目和7家水泥粉磨企业列入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并已全部落实。对2022年发现违法用能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加快落后电机淘汰工作。配合完成国家54家重点行业领域、绿色工厂和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节能监察。

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程。做好天然气、电等能源供应保障,压实城镇燃气企业责任,全市8家城镇燃气企业完成14亿方气量年度合同签订,完成地方政府不低于保障上年5天日均消费量和城镇燃气企业不低于保障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任务,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地应急预案。积极应对电力保供的不确定性,全省创新建立“空调柔性调控+移峰填谷+需求侧响应”等梯级响应举措,圆满完成2023年电力保供任务,获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致信感谢。

三是加大清洁能源推广使用以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为重点,开展全域风光容量建设资源普查、工业园区生物质利用调研,出台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集中式光伏联审准入机制等文件。以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全覆盖为契机,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百日并网行动,科学有序发展生态友好型地面集中式光伏,全市年度新增可再生装机达71.23万千瓦,完成省定任务的203%,累计可再生能源装机达750万千瓦,全省第二。印发《湖州市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完成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网点规划编制,累计新增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枪8930个,打造充电基础设施示范点位13

四是促进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印发《湖州市绿色循环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聚焦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申报中央和省级资金补助。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提质扩面,吴兴工业园区通过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联合验收,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9个园区通过省级年度绩效评估,其中4个园区为优秀等级,数量全省第一。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安吉、长兴以优秀等级通过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验收。推动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建设,获2023年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资金2156万元补助,居全省第一。

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补偿。贯彻浙江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计划,及时印发实施《湖州市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大力整治河湖库塘,全面剿灭劣V类水体,完成所有疑似Ⅴ类和劣Ⅴ类小微水体整治。科学防控太湖蓝藻,提升蓝藻拦截打捞能力。全年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100%,交接断面水质满足功能要求比例100%,入太湖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及以上。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支持安吉县创建全省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9月纳入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改革试点工作目录清单,已完成《安吉县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实施方案(2023-2025》定稿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六是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编制印发《湖州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清单化、责任化明确年度工作,机制化推进任务实施。不定期组织开展以亚运治塑为主题的指导帮扶专项行动和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检查,进一步加大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启动全市“以竹代塑”全市推广工作,并开展“以竹代塑”宣传活动,安吉县成功召开国际(安吉)“以竹代塑”创新大会并创建全国唯一“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我市探索替代产品多元推广路径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获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实践案例。

七是严控铁路建设环境污染。督促建设单位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等制度,规范行为措施。优先推行大节段预制箱梁、装配式盾构管片等装配式设计,最大化减少现场浇筑和制作工艺。高标准管控大型临时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拌合站全封闭、配备料仓自动喷淋、粉罐自动除尘、智控污水处理、砂石分离机、龙门洗车机等环保工艺及设备。全面加强建设现场管控,重点抓好道路硬化、裸土覆盖、围挡喷淋、工点标准化、车辆冲洗、泥浆压滤等环节。将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重点督查有机有效结合,开展常态化监控,做细做实防污治污日常监督。建立奖惩机制,健全每月地毯式巡查、回头看防反弹、重要时段专项巡查,狠抓限期整改、及时复查、以督促改,合理量化考核标准,确保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提质增效。

八是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推进天然气资源价格改革,制定实施《关于市本级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根据上游气源价格情况,联动调整终端价格。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实施情况调研,研究完善处置收费政策,保障处置工作稳定运行。开展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实施情况的实地调研,督促有关单位和污水处理企业严格落实收费政策。落实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每季度收集整理全市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垃圾处理量、上网电量等数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促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多档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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