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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 涉企服务“一类事”改革落地见效
创建日期:2024-03-26 14:33:20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发改局、德清县政务办:

根据省市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丰富涉企服务“一类事”增值服务事项,推动“一类事”事项落地见效,切实打造具体的为企服务新场景,现就做好涉企服务“一类事”改革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一类事”服务事项

前期,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改革办会同市级有关单位及各区县迭代制定了《湖州市涉企服务“一类事”事项市级指导目录(S1版)》(附件1),确定了26项涉企服务“一类事”事项,梳理了152项基本服务事项和195项增值服务事项,并分别明确了责任单位,其中排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后面的为配合责任单位;同时,确定了7项区县特色产业“一类事”事项。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统筹推进各“一类事”事项的落地,各配合责任单位要分头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本服务事项和增值服务事项,并落实牵头责任单位要求;

各区县要统筹推进特色产业“一类事”落地运行。同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企业需求导向,在工作中持续丰富增值服务事项,推动“一类事”改革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加快“一类事”场景落地运行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有关单位及各区县要紧盯“企业有感”这个核心,推动市级指导目录所列“一类事”事项真真正正落地运行,切实转化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涉企服务新场景。重点完善四个要件:一是一个清晰的办事服务入口,线上线下入口都要界面友好、方便可及;二是一个完整的办事服务指南(模板见附件2),在传统的办事指南基础上进一步突显增值服务事项的综合集成;三是一个直观的办事服务流程图(模板见附件3),要明确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方式等办事服务内容;四是一个闭环的运行管理机制,对提供的服务要做到可反馈、可检验、可评价。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快落地线下服务场景,原有基础好、条件允许的“一类事”原则上要应落尽落,入驻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会同市大数据局结合线上企业综合服务平台(E企服平台)建设加快谋划推进“一类事”线上服务场景落地;要打破原有按部门业务分类的场景设置,按照“一类事”办事流程落地服务场景,实现跨部门协同,打造“一站式”“全流程”“全天候”增值服务。

三、进一步明确“一类事”落地实施步骤

根据全省“一类事”改革推进的统一部署,按照“三个一批”分批次有序推进我市涉企服务“一类事”工作。一是先行落地一批。根据《“一类事”省级指导目录先行先试地区清单》,我市为项目开工建设一类事、企业上市一类事、执行一类事、知识产权一类事等4个“一类事”事项的先行先试地区,共有5项改革基础(其中知识产权一类事有2项),请有关牵头责任单位及时总结工作先进区县的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推进事项落地运行,力争打造全省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同时,区县特色产业“一类事”要加快破题推进,率先打造有全省影响力的特色产业“一类事”。二是加快推进一批。对于我市未纳入全省先行先试地区清单,但有一定改革基础、企业高频需求的“一类事”事项,支持牵头责任单位加快谋划探索,积极推动落地,形成经验成果后及时向省级有关单位推荐我市做法,力争全省推广。三是承接落地一批。其他“一类事”事项可按照省级有关单位的统一部署,及时复制推广先行先试地区的改革经验和成果,抓好承接落地。

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改革办将加强统筹协调、面上指导,及时调度“一类事”推进情况,将“一类事”落地情况作为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及时总结提炼上报我市先进做法和经验,积极争取省级微改革、最佳实践,加快打响湖州“一类事”工作品牌。

 

附件:1.湖州市涉企服务“一类事”事项市级指导目录(S1版)

          2.“一类事”办事服务指南参考模板

          3.“一类事”办事服务流程图参考模板

          4.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湖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0119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湖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涉企服务“一类事”落地见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