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15X/2024-00084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发改党组〔2024〕10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各处室、单位:
委党组研究决定:
张伟任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免去其政务服务管理处处长职务;
童云芳任创新与高技术发展处处长,免去其重点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玉君任重点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产业发展处(财政金融处、高技术处)处长职务;
李立荣任成本处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处长(信用建设处处长)职务;
宋恒任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能源监测中心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副书记(挂职)职务;
聂建华任发展战略和规划处处长,免去其发展规划处处长职务;
冯新勤任共同富裕促进处处长,免去其社会建设综合协调与督导处处长职务;
劳动任城镇和农村经济发展处处长,免去其交流合作处(农村经济发展处)处长职务;
免去沈晖的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职务;
免去杨海华的市成本调查监审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炜霞的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监测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钱丽萍的价格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吴晓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