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公示
创建日期:2025-02-25 14:22:57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研究,拟推荐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畅为美丽浙江建设先进个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推荐评选条件
1.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重要影响力;
2.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恪尽职守,工作勤奋,乐于奉献,业绩突出;
3.工作创造性强,勇于探索,成效明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近五年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五年内发生较大失职、渎职问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
二、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学历 学位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行政 级别 | 身份证号 |
1 | 湖州 | 男 | 汉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管理学学士 |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 副处级 | 330523*********816 |
三、简要事迹
胡畅同志以能源“绿保稳”工程为主抓手,大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美丽浙江建设。该同志坚持破立并举、疏堵并重、内外并行,牵头谋划实施全市能源结构优化提升专项行动、能耗“双控”三年攻坚行动等,通过严控煤炭消费、扩大绿能供给,统筹抓好能源供给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聚焦传统高耗能行业企业全面开展能效对标,引导推动实施节能技改,推动消费侧能效水平加快提升;聚焦源头准入、过程管理和日常监管等关键环节,创新建立完善节能审查等制度机制,强化节能监管。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3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反馈至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联系方式: 0572-239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