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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1010131593 成文日期: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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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州市关于加快市级商贸业等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20 02:00


  为最大化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鼓励企业上规入库、做大做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湖政发〔20245号)关于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湖财企〔20241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湖州市关于加快市级商贸业等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主要支持方向是哪些?

《实施细则》主要围绕六个支持方向:分别是支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鼓励省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商贸业绿色低碳发展、支持商贸业企业培大育强、支持现代商贸业提档升级、关心关爱企业家。  

二、《实施细则各支持方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支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对当年实现月度上规的,以及对全市营收、类增加值拉动作用最大的市级前5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2.鼓励省服务业领军企业。对首次列入省服务业领军企业的,给予奖励。

3.支持商贸业绿色低碳发展。对首次入选国家、省级绿色商场,白金五钻酒店、五钻酒店,绿色餐厅示范店的,给予奖励。

4.支持商贸业企业培大育强。对首次认定为金象金牛、 连续三年认定的大金象大金牛的贸易企业,给予奖励;首次获评、新设连锁经营门店的中华老字号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对当年度累计增速高于全省限上该行业平均增速且增量位于市级前五位的批发业、零售业企业,给予奖励。

5.支持现代商贸业提档升级。对首次列入省、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试点单位,给予奖励。

6.关心关爱企业家。对年度获评市服务业标杆企业负责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和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三、《实施细则》的附则对哪些内容进行了明确

在附则中,对《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企业公共信用评价要求、最高限额原则、资金奖补时间范围、统计数据口径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1.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市级(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

2.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或在相关联领域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较差的服务业企业,予以取消申请资格,违法行为惩罚严重程度界定由各监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

3.实行最高限额原则。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扶持的,按最优惠一项执行(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事项),单家企业各项条款年度总兑现金额不超过100万,其中连续三年认定为金象金牛的奖补条款除外。

4.当年若奖补资金总额大于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总额,按同等比例折扣进行奖补。

5.本资金奖补范围:指在当年资金申报通知截止期限前,省、市相关部门已评定的相关结果或荣誉;若在当年申报通知截止期限后评定的,则顺延至下一年度进行奖补。

6.当年实现月度上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以及对全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收、类增加值拉动数据,以当年申报截止期前的最新统计数据为准。

、相比之前,《实施细则》有哪些创新和亮点?

相比之前,《实施细则一是新增了“对首次列入省服务业领军企业”的奖励;二是调整了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的奖励:对当年月度上规、以及营收、类增加值拉动作用市级前五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三是调整了对“老字号”服务业企业的奖励:对首次获评“中华老字号”的、以及对新设连锁经营门店的“老字号”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实施细则有效期截止什么时候

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解读单位: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电话:0572-239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