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钻专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湖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减轻居民生活负担的建议》(编号161号)已交我委主办。感谢您对我市价格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调查研究并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以来,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应急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建设、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推动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提升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规范充电运营收费管理,服务居民需求。
(一)规划引领建设集中充电设施。落实《湖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办法》,将充停场所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必选内容,按“3:1”配建比推广“一区一策”、“少量多布点”等工作措施,引入专业企业参与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投建运维一体化服务,鼓励国有企业参与“统建统营+微利运营”模式,建立多方参与的建设运维协议,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市建设局印发《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建设使用安全要求指导意见》(湖建发〔2024〕10号),指导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增建、改建工作。截至2025年底,累计增建、改建集中充停场所2544处,新增充电接口32505个,新增充电设施基本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智能监管等功能,有效缓解居民充电难题,大大降低了安全风险隐患。
(二)落实集中充电电价政策。通过走访调研居民小区和充电运营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电价政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推进充电电价整治,各区县同步开展。一是编制电价政策资料,通过走访摸排、网站媒体等多渠道宣传电价政策。国网湖州公司营业厅电子屏幕滚动宣传电价政策,编印充电电价、用户用电工作流程等政策资料,通过通知、公告等形式宣传电价政策;二是市区县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电价政策宣传会,向辖区充电运营商宣传解读电价政策,介绍用电工作流程,对运营商规范执行电价政策和收费管理提出要求。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工作中也多渠道宣传电价政策;三是组织开展全市充电电价集中检查,实地走访排摸1470个小区,充电桩13465个,重点检查380多个小区,调查充电设施建设运维情况,充电电价落实情况及终端收费管理,从源头上推动落实电价政策。
(三)加强监管规范充电收费。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规范充电收费,一是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居民小区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降低充电收费,让利于居民;二是推进集中充电设施升级改造,以重点企业、主要运营商为重点,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升级改造,实行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分别计费,引导运营商、业委会降低充电服务成本让利居民。市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湖州供电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市本级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场所运营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给予指导和建议,提倡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让利于民;三是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开展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严禁在电费中另行加收其他费用。鼓励小区业委会依法引入多家充电服务企业,促进服务提质降价,协商确定服务费标准,向业主公示。
(四)强化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畅通投诉处置渠道,实行“接诉即办”,对居民反映的充电收费问题快速核查、及时处置,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聚焦充电收费不明码标价、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收费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将多次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评优评先,通过信用约束倒逼企业诚信经营。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巩固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继续做好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好有关管理制度,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常态化,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楼道杂物,劝阻和剪除“飞线”充电,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保障居民日常生活;二是持续落实好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电价政策,供电企业支持充电设施经营单位直接申请报装用电,落实电价政策,降低充电设施用电成本;三是推动质价匹配与行业规范,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和对充电运营单位的运营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充电运营服务企业按质定价、质价相符。建立争议快速调处机制,引导业主与企业通过协商解决矛盾,维护小区和谐稳定;四是支持街道、社区牵头在老旧小区等特殊场景探索“统建统营”模式,鼓励充电服务企业微利经营,并探索将充电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切实降低居民充电成本。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庆国,联系电话:0572-2398791。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