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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建文明处室标准
信息来源:湖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创建日期:2009-08-01 00:05
  1、政治素质好。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业务工作好。业务能力强,办事效率高,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开拓创新,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工作作风好。敬业爱岗,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忠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4、遵纪守法好。服从组织决定,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四五”普法教育,注重廉洁自律,严守保密制度,无失密、泄密事件。
  5、道德风尚好。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做树立新风尚的带头人。
  6、团结协作好。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团结、勤奋、务实、奉献精神。
  7、环境卫生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摆放规则有序,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