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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15X/2021-00198 成文日期:   2021-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字解读《湖州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1-27 15:02:00

    2021年1月,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教育局印发实施《湖州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政策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高校作为科技创新主阵地、人才培养主渠道,承担着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原创性突破、提升区域原始创新能力与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使命,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当前,从我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看,学校的创新力、适应力、人才培养质量、基础建设能力与湖州市经济社会综合竞争力还不够匹配,学校参与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重点决策部署的响应度、契合度、融合度和贡献度还不够。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6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具体化和细化,主要分总体要求、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教供需对接、完善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体系和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在指导思想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高质量赶超发展要求,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一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全力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主要目标方面,提出两个时段的目标要求,即近期到2025年,中期到2035年既与国家和省文件提出的目标期相对应,又与“十四五”规划期相衔接。一是到2025年,产教融合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二是到2035年,总体实现产教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人力资源体系全面建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两个方面。

第二部分: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提出统筹产教融合发展规划、统筹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布局、统筹产教融合学科专业建设、强化人才培养需求导向等四项实施意见。

第三部分: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提出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深化校企合作改革以企业为主体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强化企业在岗职工教育培训等4项实施意见。

第四部分: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出落实立德树人任务、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等5项实施意见。

第五部分:促进产教供需对接。提出畅通产教供需对接渠道、加强实习实训平台建设、探索培育产教融合联盟3项实施意见。

第六部分:完善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体系。提出落实财政税收政策、落实土地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5项实施意见。

 第七部分:组织实施。提出健全产教融合实施机制、营造产教融合良好环境等实施意见。

 (解读单位:市发改委社会发展与改革处,0572-266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