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15X/2023-00001 | 发文时间: | 2023-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2年4月,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湖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的出台背景、总体考虑、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级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保障民生;根据2021年12月31日,《省发展改革委等29个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1〕457号)的文件要求,我委牵头起草了《湖州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二、总体考虑
《标准》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省级标准。全面把握省级标准所明确的95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做到事项和内容不漏。
二是合理提高服务水平。从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实际出发,对照省级标准,新增1项事项,此外部分服务事项分别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上有了深化或提高。
三是着力强化能力保障。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短板。确保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保障服务机构的有效运转。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政策。
三、主要内容
《标准》包括: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方面,25项服务,96条具体服务事项。根据省级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实化细化。
一是幼有所育。共3项,9条,包括: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二是学有所教。共4项,10条,包括: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优教共享服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
三是劳有所得。共2项,12条,包括: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2345”政府阳光热线服务“12333”专线、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是病有所医。共3项,17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职业病健康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城乡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五是老有所养。共2项,4条,包括: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六是住有所居。共2项,3条,包括: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
七是弱有所扶。共3项,14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八是军有所抚。共1项,5条,包括: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九是文有所化。共1项,10条,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少数民族文化服务、参观文化遗产、公益假日活动、流动少年宫进农村进社区、档案查询利用。
十是体有所健。共1项,2条,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
十一是事有所便。共3项,10条,包括:公共交通、公共法律服务、邮政快递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社会治安、防灾避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