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00256415X/2024-00058 成文日期:   2024-06-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93号 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4-06-22 18:11:15

沈伟奇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消除我市特高压及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易飘物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并综合会办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易飘物隐患现状。特高压及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是承载电能输送、平衡电力供需、优化能源配置的核心载体,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一旦发生故障,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电力系统解列等公共安全问题。当前,我市特高压及跨区直流输电通道内存在的75处(约1200亩)塑料大棚、彩钢瓦简易房、养殖塘防鸟网、遮阳膜等易飘物隐患,在台风、强对流等天气情况下,极易引起线路故障停运,给重要输电通道安全运行带来了严重威胁。消除我市特高压及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易飘物安全隐患,能有效降低线路安全运行风险,切实保障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稳定运行,对促进华东长三角区域大电网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助力我市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关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3829日,我委组织了各区县发改局、国网湖州供电公司召开重要输电通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启动会,要求加强政企协同、市县联动,以能拆尽拆为原则,按永久拆除+强化加固方式加快推进易飘物隐患治理二是明确整改方案。以特高压及跨区直流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范围内塑料薄膜、彩钢瓦等易飘物隐患为重点,组织供电公司开展地毯式排查,明确安全隐患的种类、性质,建立安全隐患清单,针对每处隐患制定了一点一策治理方案;三是推进隐患整治。根据《湖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州市特高压及跨区直流输电通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协同各县区安委会、供电公司,高位推进排查整治。75处易飘物隐患治工作于2024年4月完成,其中永久拆除治理52处,开展加固治理23处。

二、有关问题的回应

根据建议中反映的有关问题,做如下回应:(一)现存隐患缺乏有力整治措施。目前省层面易飘物整治支持政策较为有限,仅《浙江省电力条例》出台了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范围内未采取固定措施敷设塑料薄膜、彩钢瓦等遮盖物的规定,市及区县层面无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易飘物隐患加固、清理或拆除等管控机制尚未真正建立,隐患整治过程阻力大(二)新增隐患缺乏有效管控手段。目前易飘物隐患种类繁多,新增隐患出现时间、地域随机性强,除采取劝导、告知等措施外,缺乏有力的监管惩处机制,违规建设处理流程、常态化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重要通道内易飘物隐患增量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近年来呈逐年增长态势。

三、下步打算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能源局关于切实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深化联合防控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及区县出台支持“加强特高压及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易飘物管控”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处置问题、难点,尽快消除特高压及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易飘物隐患。

(二)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源头管控。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短视频等媒体,政企联动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特高压及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沿线村庄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易飘物隐患防范整治,提高社会公众维护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原则及时拆除。不能立即拆除的,要采取加固整治措施,并引导产权人或承包人后续种植低矮露天农作物,从源头上消除现有易飘物隐患。对于发现新增塑料大棚、简易用房等易飘物隐患,协同各区县安委会责令产权人或承包人限期整改。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能源工作!

 

联系人:高凡           电话:0572-2399993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513